許多網友在問:“病毒和流氓軟件都對電腦產生了影響,而且手段都比較惡劣,怎樣才能夠區分流氓軟件和病毒?”對于此類問題,大致可以從它們的目的性、破壞程度、傳染性和應用價值等方面來進行分析。
1.目的性:流氓軟件是因利益的驅動而對用戶進行侵擾,收集用戶信息用于商業買賣或者盜取用戶賬號、密碼達到偷取用戶經濟財產的目的。病毒則是以惡作劇、報復等為目的對用戶的計算機系統或程序進行破壞、銷毀。
2.破壞程度:流氓軟件主要影響用戶正常使用電腦,間接給用戶帶來損失。病毒是通過惡意指令感染程序或控制計算機系統,導致用戶計算機系統崩潰、數據或系統文件損壞等,直接造成用戶的經濟損失。
3.傳染性:流氓軟件不具有傳染性,但流氓軟件在安裝后也會從互聯網上下載和運行病毒,不過其僅僅在安裝后才會對電腦產生影響,因此病毒化的流氓軟件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傳染性。計算機病毒程序的自主傳播性則很明顯,它會以自我復制的方式通過互聯網進行快速傳播,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能傳播到各個地方,它會造成程序之間、計算機之間以及網絡之間的傳染。
4.應用價值:流氓軟件是在給用戶帶來實用功能的同時對用戶產生彈窗廣告、瀏覽器接觸等干擾行為,或盜取用戶賬號、密碼等惡意行為。病毒則是只具有破壞性,不會對用戶產生有利因素。
不過,現在的流氓軟件有向病毒化發展的明顯趨勢,相信今后對流氓軟件的分類會越來越細化,而病毒和流氓軟件的共性可能會越來越多。